凝聚监督合力 筑牢法治根基——论司法与社会协同监督对依法治国
法治文化建设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要性
——司督法学理论研究会——

司督法学理论研究会:全面依法治国是***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法治文化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治建设的价值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对违纪违法典型事件实施监督通报,推动司法监督与社会监督形成协同发力的监督格局,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具有高屋建瓴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现实价值。
司法监督与社会监督形成合力,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支撑。依法治国的本质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核心是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权利,而监督是规范权力运行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将党内法规体系与法律规范体系共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监督合力的形成提供了根本遵循。司法监督作为***监督体系的核心环节,依托法定职权对执法司法活动进行全程规范,通过办案终身负责制、失职渎职问责等制度设计,压实主办单位及主管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执法司法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失职渎职等问题,维护宪法尊严和法律权威。社会监督作为人民群众参与***治理的重要途径,涵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多种形式,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基本权利,更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人民是***和社会的主人,让人民监督权力,既是党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督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举措。
司法监督与社会监督协同发力,能够破解监督碎片化难题,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体系,彰显法治的刚性与温度。《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严重渎职失职失责被问责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这一规定为司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的协同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让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司法监督以专业的法律素养、严格的法定程序,对违纪违法典型事件进行精准认定和严肃查处,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社会监督以广泛的群众基础、便捷的参与渠道,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监督,让特权行为、违规执法等问题无处遁形。实践中,部分公职人员以“侵犯肖像权”“侵犯隐私权”为由,阻挠群众和媒体的监督行为,本质上是对法治精神的漠视、对监督权力的抵触——在法治社会中,公职人员的执法、履职行为属于公共事务范畴,其行为的公开性、透明性是法治的基本要求,群众和媒体的监督行为,是依法行使监督权利的体现,并非侵犯个人权利,这一认知的普及,正是监督合力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生动实践。唯有让司法监督的“刚性约束”与社会监督的“全民参与”有机结合,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法治成为***治理的基本方式。
司法监督与社会监督形成合力,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全民法治信仰的重要路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其核心是培育全民法治信仰、强化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对违纪违法典型事件的监督通报,本质上是一场常态化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法治原则,明确行为底线与法律红线。司法监督的严肃查处的过程,是彰显法律权威、传递法治理念的过程;社会监督的广泛参与,是引导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过程,二者协同发力,能够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群众生活深度融合,让法治元素融入社会各领域,让法治精神浸润人心。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而监督通报正是将法规制度宣传融入实践、融入日常的有效方式,能够推动法治文化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培育全社会共同的法治信仰,为全面依法治国筑牢思想文化根基。
司法监督与社会监督形成合力,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社会共识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盖***、社会、公民三个层面,其中“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核心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而监督合力的形成,正是对这些价值准则的生动践行和有力弘扬。司法监督通过公正司法、严肃执纪,惩治违纪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法治”“公正”的价值追求;社会监督通过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理性监督,培育公民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推动“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成为全民自觉。对违纪违法典型事件的监督通报,不仅能够震慑违纪违法者,更能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履行执政为民责任,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观、义务观,自觉维护法律权威、践行法治精神。这种监督实践,能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转化为全民的行为准则和社会风尚,凝聚起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强大合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精神动力和法治保障。
综上,司法监督与社会监督形成合力,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必然选择,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支撑,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举措。当前,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面对复杂的社会治理形势和多元的利益诉求,唯有持续强化司法监督的刚性约束,激发社会监督的内生动力,推动二者协同发力、同频共振,才能让震慑常在、警钟长鸣,引导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督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才能培育全民法治信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法治文化建设走深走实;才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各环节,凝聚起***治理的强大合力,为实现***长治久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这既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也是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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